对于建筑业企业,如在企业所在地的以外的省份或地区进行建筑项目开发的,需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进行入住该地区办理手续,具体的办理要求根据各个省住建厅的规定为准,以湖北省为例,凡是到湖北省从事建筑业项目施工或开发的建筑施工单位均要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入住施工前的备案。
跨省市施工,又称建筑业准入备案,首先根据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级别不同,要求也有所不同,但是提供的资料一致的是如下材料;
1, 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
2, 企业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
3, 法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信息及职称信息复印件一套;
4, 项目的负责人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然后进行资料整理进行准入申报,申报成功的建筑业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项目建设和开发,时间过期的,需要延续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