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全国注册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有5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 4,000万。我国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基本在2%-3%间,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低利行业。总承包建设模式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普遍采用的市场模式。近几年来,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交易成本上升,效益下滑,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种各样的“保证金”让施工企业不堪重负。目前,建筑领域各类保证金种类繁多,包括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工期保证金、优质工程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等,单个项目的各类保证金都在合同价款的10%以上,加剧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其次是各种垫资或变相垫资项目日益增多。有些项目招标时强令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施工),有些项目无预付款,有些项目计量支付比不足80%甚至只有70%,凡此种种,最终总承包企业为保证项目往前推进,只能向银行借款,支付利息,增大财务成本,项目业主资金不到位的风险通过压低支付、收取保证金等方式转嫁到了总承包施工企业身上。企业向银行的有息负债不断增长,财务成本持续攀升。
二是存货和应收帐款居高不下,经营性现金流紧缺。当前,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表现形式更为多样化。前文所列的征收各类保证金、延迟计量、压低支付实质上都是变相的拖欠工程款。此外,大量的已完工项目业主方不及时办理结算,造成建筑企业存货不断推高;完成结算形成的应收帐款清收又困难重重。导致施工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极度紧缺,财务指标直线下滑,市场开发、施工生产、银行融资愈加困难,并形成恶性循环。企业不得不安排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对存货和应收账款实施常态化管理,但往往推进困难,收效有限。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抬头,推高市场壁垒。为改善财政状况,基于现行的税收体制,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争夺税源的举措,导致建筑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抬头,统一的市场被人为分割,突出表现在:强制推出建设地注册新规,任何外来建筑企业,若要在本地区承接项目,必须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有的地方还对注册资金设定限额。此外,一些省市为保护本地企业,在项目招标文件中人为设置一些排他性条款,为外地企业进入设置障碍;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本地和外地企业在评价标准的掌控方面也呈现不公平的状况。
当前,政府依然是建筑市场的主要投资者,作为建设业主的政府,应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能,解决当前总承包施工企业面临的发展困难,推动施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于资金尚未落实的项目不应启动招标程序,更不应要求承包企业垫资启动项目;应明确合理的计量、支付条款并严格执行;项目完工后应及时与承包方办理结算,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拟定清偿计划,按期实施。各级政府应对当前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保持持续关注,并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做出反映,避免拖欠现象愈演愈烈。同时,借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清理的契机,再次采取专项行动,以期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痼疾。
二是取缔各种不合理的“保证金”。应对建筑领域的各项保证金进行清理,取消投标保证金等不合理担保方式,对于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要控制额度,保证期结束后应立即退还。为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建议推行“双担保”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业主方要相应提供支付担保。
三是财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审批并开工的,财政部门应保证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避免挪用和违规使用建设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对各类保证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设立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总承包施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工法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