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 谭燚)4月30日,州住建委向各县市住建局、建筑业企业下发《关于开展二〇一三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州201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通知》要求,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经我州及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上报国家建设部批准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以及州外各类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州的分支机构均须参加本次核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住建局落实专人专班,对所有受检企业逐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予以降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销资质。对不按通知接受检查、逾期不提交审查资料的企业,通过媒体曝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