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办),有关行业协会及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受理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30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城建委将于12月8日起停止受理按照原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各区负责审核的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同时停止受理)。请做好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相关告知解释工作。
2015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条件提出申请,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附:《关于受理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304号)
武汉市城建委
2014年12月2日
关键词:武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暂停,最新资质标准,要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