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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汉市建委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新版证书换发后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北众杰 来源:湖北众杰 添加时间:2016/5/5 访问次数:

各区初审部门,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换发新版建筑业资质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5]269号)的有关规定,从2016年6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新版资质证书的换发的申请,企业的原旧版资质证书将于7月1日起正式废止,为提高资质证书换发的工作效率,确保换证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现就我市后期收尾阶段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快资质信息的补录及换证申请的报送。在省厅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库中没有相关信息的,请相关企业及各初审部门务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企业资质信息报送至市城建委建管办。申请资质换证的企业必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企业换证申请材料及网上信息报送至市城建委。原由市建筑业、市政、装饰协会管理的企业,向企业工商登记地的各区初审部门提交资质补录及换证申请,不便到各初审部门办理的,可直接向市城建委资质受理窗口(市民之家D21窗口)直接办理。

    二、简化新版资质证书领取及发放程序。省厅以上负责批准换证的资质证书,省厅发证窗口通知取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市城建委建管办统一领取后,交由各初审部门将所属企业的全部证书及时领回发放企业(部分初审部门经与省厅协商后,可到省厅直接领取)。市城建委负责批准换证的资质证书领取按照原有规定程序办理。企业不清楚新版资质证书领取机构的,可向市城建委建管办及市城建委资质受理窗口咨询后到相关机构直接领取。企业领取新版证书时,要将原旧版证书全部上交销毁,因有关原因暂时不能上交旧版证书的,各机构可将新版证书先期发放企业,在后期督促其旧版证书的上交销毁。

    三、由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临近尾声,请有关企业及各初审部门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收尾阶段的换证工作,确保我市资质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部门在收尾阶段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城建委建管办联系。

关键词:武汉市建委,建筑施工资质,资质换证,换证后期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