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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通知将彻底解决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原件数量不够使用的困扰

作者:湖北众杰 来源:湖北众杰 添加时间:2016/5/24 访问次数:

在2016年5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建办市函[2016]462号 的通知,该通知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该通知一发,将会彻底解决建筑业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因为资质副本本书不够使用的难题,该通知可谓是住建部以企业为本,为建筑业企业着想,该通知发布的非常及时和有必要。

在以往的老版本的资质中,虽然副本的数量比较多,但是在实际投标中因为从现场投标到开标的过程中需要压一副本资质,而如果对于总承包施工单位的话,同时有多个项目投标的话,副本依然不够使用。

目前,全国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已处在收尾阶段,而对于较早换证的企业,老版本的资质已上交换了新施工资质证书的,只有一正一副两本资质,而相关政策没有出台,而投标组织方要求提供原件,更是给建筑业施工单位带来很多困扰,住建部此通知一出,确确实实解决了这一难题,更是为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
 

关键词:住建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施工资质投标,资质投标原件,资质原件规定,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