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审部门,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有关规定,首次申请凡对相关专业有注册建造师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需提供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经请示省住建厅,在国家住建部未修改建造师注册程序前,对新设立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时,仍按照省厅《关于新设立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认定的函》(鄂建函【2008】1号)的相关要求,由我委对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初审后出具相关证明(或省厅出具的建造师注册变更证明),并作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依据,企业资质批准后,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企业凭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企业资质证书。
同时,将适时的开展对新设立企业取得资质后,其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市城建委
2016年6月6日
关键词:武汉市建委,初次申请建筑承包资质,建造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