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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征求意见函建筑业企业资质深化改革拉开大幕 取消资质中注册建造师、职称等人员要求

作者:湖北众杰 来源:湖北众杰 添加时间:2016/8/5 访问次数:

2016年7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一则‘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函中的具体内容如下:
建市施函[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根据该函中反应的信息可以得出,将来对于建筑业资质审批将实行前置条件审批转为动态监管模式,其中对于工程投标前的人员要求,工程监管过程中的人员配备等要求,这样可以减轻企业前期筹备成立时的负担,按照市场行为,能承接多少工程就配备多大的人员队伍等。
此外,如改革能顺势落地,将会对目前建筑业市场‘高热不退’的人证分离的局面产生巨大影响,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届时对于只为‘考证而考证’的人的证书将变得毫无价值。
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中首次出现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将会对整体的建筑业调结构起到很大作用,对于那些鱼目混珠的施工企业将会淘汰一批,这些企业将会因为没有业绩而无法完成升级,而对于低级别的企业将会在市场高要求中淘汰出去,对于那些在做事和想做事的企业来说是绝对的福利。
此次征询的内容即体现了改革的决心,又符合目前市场情况,调整若能实现,势必会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更能为优质企业减负。(撰文:责任感  如有不妥请联系客服进行调整)
 

关键词:建设部,建筑资质升级,取消注册建造师,取消工程师,取消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