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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对于建筑业企业叁级资质注册地省内跨市异地变更相关问题的解答

作者:湖北众杰 来源:湖北众杰 添加时间:2016/8/23 访问次数: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厅字〔2016〕849号’回答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注册地址省内跨市州异地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答复,具体答复内容如下‘ 你委《关于办理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注册地址省内跨市州异地变更事项相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下简称“市批资质”)申请跨市(州)异地变更的,比照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有关企业跨省变更的相关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按“简单变更”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向工商注册地市级住建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

根据以上答复可得知三个重要信息;
1, 湖北省内建筑业企业叁级资质中异地变更的操作进行了明确;
2, 异地变更后的第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3, 建筑业企业承包资质变更第一年内应将所有的配变更进行完善,相应的工商,人员等应在一年内进行变更过渡完毕;

此通知为建筑业企业重组、吸收合并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操作依据,为建筑业企业重组合并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湖北省,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施工资质跨市变更,建筑公司重组合并,资质吸收合并重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