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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办理:不少于50名技术工人。备案后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作者:湖北众杰 来源:湖北众杰 添加时间:2021/9/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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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办理指南

 

  企业自行登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简称“桂建云”)http://gxjzsc--caihcloud--com.proxy.guilin.gov.cn/进行企业注册认证,认证完成后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扫描件。详情如下:

 

  (一)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3.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且不少于50名)的技术证书、社保证明。

 

  (四)办理结果:完成备案手续,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建设大厦南楼1907办公室

 

  承办人:蒋海宏、邓小丰、廖超凡;

 

  联系电话:0773-2809621、0773-281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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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现就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途径

 

  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二、办理要求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备案工作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

 

  三、颁发电子证书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后改为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有关电子证书的样式和使用管理要求,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执行。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直接提出备案申请换发为电子证书。对于纸质证书上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再办理变更,企业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电子证书。

 

  附件:1.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流程   点击左下角“原文阅读”查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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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劳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