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宜昌正大通信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的决定
鄂建审告〔2021〕367号
宜昌正大通信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有关企业:
你们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在宜昌市住建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宜昌市住建局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省住建厅根据《宜昌市住建局关于撤回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报告》,决定依法撤回宜昌正大通信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决定撤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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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许核查